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3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为做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称“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及时分析学院各部门的基本信息及整体人才培养工作状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推进内涵建设,提升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为各部门及时掌握部门信息以及为学院办学提供决策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数据采集平台的管理及职责分工

1.学院教务处作为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院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包括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向省教育厅上报数据、对状态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等。

2.学院各部门作为数据采集部门负责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要指定专人作为信息采集员,承担本部门数据采集、汇总工作。

3.数据采集工作实施工作责任制,纳入各部门工作目标。个人的数据填报工作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职称评聘的基本依据。

二、数据采集的组织实施

1.采集审批与培训

数据采集前,教务处要拟定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做好采集任务分工,报学院领导审批。要组织数据采集培训,讲解数据采集平台项目内涵,对数据采集平台表格中的项目作出具体指导和解释,明确任务和要求。各部门要派信息采集员参加培训。

2.采集准备

数据采集前,组织人事处要提供相关的教师基本信息(教工号,姓名,双师名单等),教务处要提供专业信息(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班级名称、班级代码)以及填表说明等,方便个人及部门填写信息。各部门要召开动员会议,做好组织宣传工作。

3.数据采集

(1)归口到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产业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办、就业办、图书馆、信息中心、资产管理处、科研处、各系(部)等部门的汇总性的数据表格,由该部门负责人组织采集填写。并于每年9月份开学第二周前向教务处提交数据,数据统计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如2010~2011学年数据时段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

(2)涉及到各类教师个人信息的表格如《教师基本情况表》、《教师其他情况表》和《开设课程表》,由教师按学期填报。外请教师每学期放假前一个周向所在系(部)提交数据表,数据统计时段为学期开始到学期结束;校内教师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向系(部)提交数据表,数据统计时段为上学期开始到假期结束。各系(部)的信息采集员负责汇总本系(部)的教师个人信息数据表并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二周向教务处提交数据。

4. 数据审核与汇总

(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错误,返回数据填报人修改,审核无误后,填写《数据审核表》,并将数据以及审核表提交教务处。

(2)教务处将各部门提交的数据进行汇总后,把数据交有关职能部门复核。如组织人事处需对相关教师基本信息如学历学位、双师、在职研究生培训等信息进行复核;教务处需对课程基本信息如课程名称、课时数、使用教材、教师短期培训等信息进行复核;科研处要对教师论文、论著、科研情况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填写《数据复核表》,将数据和复核表提交教务处。

(3)教务处对所有数据进行汇总、整理、确认无误后,生成《状态数据汇总表》,提交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院长审批。教务处将审批后的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并做好数据分析工作。

三、其他

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教务处。

数据表

部门


表格编号

数据行数

是否审核

备注





















部门负责人签字


此表一式二份,部门和教务处各存一份。

数据表

部门


表格编号

数据行数

是否复核

备注

















部门负责人签字


此表一式二份,部门和教务处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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