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6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建设的实施办法

          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7622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大力推动学院科技创新和竞赛成果创建,培养学院竞赛教练和教科研骨干团队,提升学院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促进学院技能大赛水平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学院资源,充分发挥工作室在通过技能竞赛以赛促教、培养创新创业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培养大赛金牌教练、金牌选手为目标,大力开展技能教学研究,大力推进技能大赛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创建竞赛成果,促进学院技能大赛水平在全国、全省进位争先;整合学院教学、科研与技术服务力量,推动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相互促进、相互结合,打造一批科研与技术服务团队,提升学院社会服务功能,扩大学院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坚持统筹领导、科学管理和有效支持,促进工作室健康发展、高效运作,努力将工作室打造成技能大师发源地、“双师型”教师聚集地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孵化地。

二、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1. 指导各类国家级技能大赛。面向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包括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挑战杯”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赛等),开展技能教学并指导学生参赛,推动相关竞赛项目在全国全省取得优异成绩。

2. 开展科技创新研究。为促进竞赛工作具有更强的内生发展动力,鼓励将竞赛和科研相互结合、共生发展。工作室通过深化校企产学研合作,为地方政府、行业、企业提供科技服务,与企业合作进行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换代等项目研发,促进产教结合和科研成果转化;同时,通过指导学生参与基于真实工作情景的项目开发,为学生提供技能训练和创新创业实践的平台。

3. 开展技能教学改革研究。吸收竞赛成果反馈教学,将竞赛成果应用于相关专业和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开发技能实训教学资源应用于教学,形成具有创新、特色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改革课题和成果。

4. 建设优秀教师团队。在工作室主持人的指导下,采用师带徒的形式,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技能能手和金牌竞赛教练,推动学院“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成效。

三、工作室管理运行机制

(一)工作室组成

主持人: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积极进取,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科研能力和产学研开发能力,在教学、科研和指导竞赛方面业绩突出,并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主持人一般应为学院相关专业带头人;对于跨专业、多学科性质的工作室,可由多名教师联合主持。

团队成员:主持人遴选若干名专业教师为工作室成员,教师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称结构合理,能够胜任工作室的主要任务要求。

(二)工作室的申报

1. 由主持人填写《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提出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工作场所、承担任务、三年工作规划、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初始建设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预算。

1)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包括竞赛成绩、教科研成果(包括课题、论文、教科研成果奖励、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和转化、青年教师以及学生培养的数量和目标、创新创业人才孵化成果、教改成果、校企产学研合作成果等,要求各项指标量化、具体。

2)初始建设经费预算主要包括仪器、材料和设备购置,场所装修布置等费用。

3)年度经费预算主要包括耗材费和资料费等运行保障经费、教师工作量报酬、顶岗实习学生补贴等。教师工作量报酬参照学院《关于科技创新及技能竞赛、文体艺术类活动的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稿)》(赣信院发〔201675号文件)的标准执行。

2. 经相关系部批准同意后,上报科研处审核。

3. 科研处会同相关系部和部门负责人对申报的工作室项目进行审议,根据工作室承担的任务、目标达成后将产生的效益和意义、人财物的可行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考评意见,选择投入产出比高的项目予以立项。经分管科研院领导和院长批准同意后,工作室挂牌成立并开始实施。

(三)工作室管理

1. 工作室由科研处负责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工作室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负责日常管理,确保工作目标的达成,同时负责教师工作量报酬、工作室各类成果和效益的权益分配。

3. 工作室按学年进行工作管理,每学年第一学期的915日之前将年度工作计划报告(含教师工作任务安排和工作量、青年教师和学生培养计划、预期目标等)上报至科研处,科研处会同相关系部和部门负责人对工作计划进行审议,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并综合考虑工作室的任务和目标难度、教师工作量、学生培养数量和目标等因素确定教师工作量报酬预算,经分管科研院领导和院长同意后执行。

4. 工作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初将教师排班表上报科研处。科研处会同竞赛相关部门,采取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对工作室日常工作的检查、评估和督促。

5. 结合工作室的竞赛等工作需要,各系及时协助工作室做好学生选拔工作。通过双向选择,工作室从相关专业学生中考核遴选参加的学生。一般在竞赛前的一年内,大二学生转入工作室全天候学习和备赛,直至竞赛结束方能离校。由工作室做好学生相关课程的培训和考核,每学期末由工作室出具学生各门课程成绩上交学生所在系,各系协助做好学生的成绩管理工作。同时,大一学生作为后备梯队,利用课余时间参与工作室学习,由工作室做好学习安排和辅导。

6. 在同专业其他学生因顶岗实习或工学交替离校后,工作室学生如需留校继续参加竞赛,可转为顶岗实习,一方面继续备赛,另一方面作为助教承担辅导低年级学生的工作。顶岗实习的学生按学院顶岗实习待遇给予补贴,对于作为参加竞赛的主力选手(每个工作室限3人以内)按在校时间1500/月给予补贴。工作室应对顶岗实习学生的备赛和助教工作进行详细计划和安排。

7. 工作室建立工作手册,以活页管理方式,将工作室运行的过程性资料及相关成果,不断充实进手册,作为接受过程评估和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对于完成的科技创新、教学改革、竞赛获奖等成果,应以实物成果形式展示。

8. 工作室可以接受企业的科研项目资助,也可以接受社会赞助,但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

9. 工作室成员申报各类纵向教、科研课题,学院给予优先支持。

10. 工作室科研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或完成后,对有必要申请专利或著作权的内容,应及时申请(登记注册)专利或著作权,在申请前不得发表导致有关技术内容泄密的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对不宜申请专利但有商业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必须与相关人员(含学生)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等,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11. 工作室成员利用工作室的物质、技术和其它条件完成的所有科研成果(含专利、著作权等)属职务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学院,其申请(注册登记)所需费用由学院支付,但其成果转让、推广应用等产生的经济收益学院分文不取,收入(扣除所产生的税费等成本后)全部归属于工作室所有成员,由工作室主持人根据各成员的贡献进行合理分配。

12. 工作室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参照学院关于竞赛和科研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工作室考核

1. 科研处、各系部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工作室的考核工作。

2. 考核小组每学年结束前对各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610日之前,各工作室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后上报科研处。

3. 考核小组通过听取工作室的自评汇报,对工作室日常工作手册记录、各类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工作室的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对工作室在竞赛、科研、校企合作、青年教师和学生培养、教学改革等各方面完成情况进行目标考核,提出考核评价意见,经分管科研院领导和院长批准同意后,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工作室给予表彰,同时学院酌情给予奖励;“不合格”等次的工作室,对主持人进行约谈;对于连续2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工作室将予以撤销。

4. 学院每隔三年对工作室进行阶段性评估,考核小组根据工作室三年规划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提出工作室阶段性评估意见,经分管科研院领导和院长批准同意后,确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对于目标完成差距较大、年度考核结果不理想的“不合格”等次工作室将予以撤销;对于评估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工作室予以保留,主持人填写《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提出新的任务、目标等,按工作室申报流程重新进行审批;对于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工作室,鼓励继续扩大规模,学院在人财物等各方面政策上予以重点支持。

四、其他

1. 本办法由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与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科研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技能竞赛与科技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工作室名称

 

工作场所

 

主持人基本情况

主持人姓名

 

性别

 

所在系部

 

出生年月

 

职称

 

专业方向

 

主要业绩

 

团队成员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职称

专业

主要业绩

 

 

 

 

 

 

 

 

 

 

 

 

 

 

 

 

 

 

 

 

 

 

 

 

 

 

 

 

 

 

承担的主要任务

 

三年工作规划

 

各年度目标考核指标

 

初始建设经费预算

 

各年度经费预算

 

系(部)意见

签字盖章:                    

科研处意见

签字盖章:                    

分管科研院领导意见

签字:                    

院长意见

签字:                    











:本表一式两份,工作室和科研处各持一份;主持人超过1人可调整表格增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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