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督查督办 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08 点击数:

院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政令畅通和高效运转,根据工作需要,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现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2.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督查督办登记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5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印发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一、督查督办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上级重要文件、会议要求办理的事项;

3、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定、议决事项以及学校其它重要会议议定事项;

4、学校下发的重要文件、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和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学校统一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

6、院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

7、其它需督查督办的事项。

二、督查督办方法

采用平时督办与阶段性督办相结合,事前督办与事中督办相结合,专项督办与综合督办相结合。

三、督查督办程序

1、交办:党政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督查督办事项,对承办部门、事项、交办日期、限办日期等事项进行登记,并由承办部门签字。

2、承办:承办部门接到督办事项后,要认真做好督查督办件的办理工作。对确实难以按时办结的要主动与党政办公室沟通。

3、催办:党政办公室对督查督办事项的运行和办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要的督查督办事项或急件及时催办,超时办理的事项要重点督办。

4、办结:对办结的督查督办事项,由承办部门告知党政办登记。对到规定时限而未办结的事项,责任人也要按时报告原因,请求延期办理。

四、督查督办工作方式

1、电话催办。对于日常的督查督办事项,根据办理时限的要求,党委办公室一般采取电话催办的方式进行催办督查,每次询问催办都要作简要记录,以掌握督查事项进展情况。

2、书面催办。对逾期未办结的督查事项实行书面催办,及时向承办部门发出“催办通知”,要求承办单位书面报告承办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和逾期原因,并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五、督查督办工作考核

1、党政办公室将不定期地通报各单位督查督办件的办理情况。

2、督查督办事项办理过程中不得推诿扯皮、拖办、不办,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追究承办责任人责任。

3、学校将把落实督查督办事项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院督查督办登记表

承办

部门

督查督办

事项

交办

日期

限办

日期

领取

人员

催办及

办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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