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12 点击数:

院属各有关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西信息应用职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制度(暂行)规定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月6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1月6日印发

附件:

江西信息应用职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制度(暂行)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教就办字【2014】7号)的文件要求,全省各高校必须从今年开始,完成本校的《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因此,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院毕业生就业质量,使我院就业服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宗旨

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制度,是实现我院跨越式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毕业生的就业质量不仅关系到我院的教育质量、信誉和知名度,更重要的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和科学技术手段的进一步提高,是关系到怎样向国家和用人单位输送合格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建立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制度,目的是通过了解我院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技能情况,专业知识运用各方面能力培养的发挥情况,适应工作程度,对学校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意见等内容,达到了解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开设课程,有针对性地改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其宗旨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了解情况,反映情况,为就业推荐服务工作及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

二、途径和方法

毕业生质量调查,不仅需要我院各系和相关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辛勤工作,同时更需要各用人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通力协作。

较大规模的毕业生质量调查一般每年开展一次,小范围的调查各系可以自行开展,调查结果可上报至就业办备案。学院就业办将通过走访用人单位,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开展问卷调查,毕业生本人自评,学生毕业前的自我评价及毕业生质量抽样调查等方式,掌握毕业生的情况,对其中的重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后,结合各系小范围的调查情况,向学院提交《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报告》,为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反馈意见。

三、机构设立及职责

毕业生质量调查,是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继续和深入,此项工作由院就业办牵头,日常工作由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各系负责本系毕业生的跟踪、调查及反馈,撰写本系《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报告》。

(一)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对各系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掌握学院年度毕业生就业情况,撰写《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报告》,为学院就业推荐服务工作、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反馈意见。

(二)各系就业指导小组负责以下工作:

1.各系在了解毕业生具体工作单位的基础上,每个专业选择毕业生相对较多的用人单位,作为毕业生质量评价的基础和基本信息来源,并建立完善的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2.了解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能否为用人单位独挡一面;能否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发挥在校所学的知识;能否在基层中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

3.根据毕业生的去向变化,不断扩大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范围,不断更新毕业生信息数据库。

4.根据《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用人单位反馈调查问卷》及《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问卷》所反馈的信息分别进行统计,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5.根据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情况撰写本系《毕业生质量调查报告》。

四、注意事项

(一)各系领导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系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

(二)毕业生质量调查工作一般在每年的春季进行。

(三)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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