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公室 时间:2014-05-07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书

附件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体系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以下简称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课程建设工程的核心内容,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为确保精品课程建设科学、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和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铸造精品”的办学理念,将投资建设与课程自我发展结合起来,做到精品课程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有机结合,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行为,拓展教育教学方法,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共享优质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

每三年遴选5-10门重点专业的核心课程进行建设,力争在6年内完成10-20门左右院级精品课程、8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课程师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条件、教学管理全面达到精品课程标准。

三、建设管理

1、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分级管理。各系(部)负责本系(部)精品课程的建设管理和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教务处负责院级精品课程立项、检查、验收,以及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且每三年召开一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精品课程建设经验,布置下一轮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2、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

(1)精品课程负责人条件: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正、副高职称;院级精品课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一线教师精品课程立项数应不低于总数的80%。

(2)精品课程负责人职责:负责成立精品课程建设小组,负责精品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工作,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经费的管理,负责向系(部)和教务处报告精品课程建设情况。

(3)学院相关部门应为精品课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以保证精品课程的正常运行和精品课程网上资料的正常使用。

四、 立项条件

1、做好建设规划。精品课程建设应与专业建设方向相一致,重点专业和专业集群课程优先建设,力争做到核心课程精品化和精品课程核心化,以精品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

2、课程组要求。课程组成员素质是课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其成员应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结构。课程组成员应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鼓励青年教师参加课程建设。课程组成员一般为5人左右。

3、课程设置。课程体系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精品课程应对学生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或明显促进作用,且与前、后续课程衔接得当;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4、教学内容。根据行业企业发展需要和完成职业岗位实际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选取教学内容,并为学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遵循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规律,以真实工作任务及其工作过程为依据整合、序化教学内容,科学设计学习性工作任务,教、学、做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设计合理;选用先进、适用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齐全,符合课程设计要求,满足网络课程教学需要。

5、教学方法与手段。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有针对性地采取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模式;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角色扮演、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引导学生积极思考、乐于实践,提高教、学效果;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虚拟现实技术,建立虚拟社会、虚拟企业、虚拟车间、虚拟项目等仿真教学环境,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取得实效。

6、网络教学环境。网络教学资源丰富,架构合理,硬件环境能够支撑网络课程的正常运行,并能有效共享。

7、教学队伍。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执教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参与和承担教育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成果显著;与企业联系密切,参与校企合作或相关专业技术服务项目,成效明显,并在行业企业有一定影响;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和有企业经历的教师比例、专业教师中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比例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学实施的要求;行业企业兼职教师承担有适当比例的课程教学任务,特别是主要的实践教学任务。

8、实践条件。实训基地由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同参与建设,能够满足课程生产性实训或仿真实训的需要,设备、设施利用率高;与校内实训基地统筹规划,布点合理,功能明确,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能够满足学生了解企业实际、体验企业文化的需要。

五、申报、评审和立项

1、精品课程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三类,立项范围为基本素质课、职业基础技能课、职业核心技能课,其中重点专业的职业基础技能课、职业核心技能课及涉及面广的基本素质课可优先立项。原则上已有的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不再立项,特殊情况须说明原由。

2、精品课程立项程序:课程负责人申报,系(部)推荐,教务处审核,学院评审。

(1)课程负责人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

(2)系(部)根据评审指标要求(附件2),整理相关材料,向教务处推荐。

(3)教务处初审后,交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院领导批准。

(4)学院在院级精品课程的基础择优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在省级精品课程的基础推荐国家级精品课程。

3、院级精品课程立项周期为三年,建设期为2-3年,实行“动态管理、中间淘汰”制度,宁缺毋滥。

六、课程验收

课程负责人认为已基本达到精品课程验收条件时,可按下列程序申请验收:

1、课程组自评。凡申请验收的精品课程,应根据精品课程验收指标体系(另行发布)如实自评,撰写自评报告,由系(部)签署意见后将自评报告报教务处。

2、学院验收。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课程组自评报告和课程网页进行初审,提出课程评价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3、院领导审定。院领导根据专家意见,确定评价课程的最终等级,并作为省级精品课程申报的依据。

七、建设经费及管理

1、对已批准立项的各级精品课程将给予专项经费资助,院级精品课程5000元/门,省级8000元/门,国家级20000元/门。

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课程基本建设,包括精品课程的教师培训,参加学术会议,购置图书资料、材料,课件开发、大纲编写、教材和教参资料建设、题库建设、视频制作等费用。精品课程建设经费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

2、经费使用。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课程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按建设进度拨付。课程立项后下拨20%,中期检查合格后下拨30%,验收时下拨20%,整改完成后下拨30%。

3、精品课程验收每年组织一次。凡通过验收的课程,学院授予“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4、对已经立项,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课程,将责令停止建设,并追回已拨经费,课程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主持或参与相关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八、说明

1、2013年以前,院级精品课程称号继续使用。2014年起,启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称号,两者级别相同。

2、有经费资助的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学院不再配套建设经费。

九、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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