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 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

各系、各处室:

经院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下企业实践管理办法

为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推动学院双师队伍建设,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派程序

1.每年6月,各系拟定教师下企业实践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报学院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公布名单。

二、选派原则

3.优先选派重点建设专业教师。

4.40岁以下核心课程教师三年内必须下企业实践一次。

三、相关要求

1.各系原则上安排教师到有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实践,企业必须能免费安排住宿。

2.教师在学院公布下企业实践名单后填写教师培训申请表报教务处备案。

3.教师不得随意更改下企业实践时间,教务处和各系将不定期联系企业,了解教师在企业实践情况。教师不能认真履职,学院将扣除相应的补贴。

4.教师下企业实践后须在本系作PPT专题汇报并提交实践日志和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报教务处存档。

四、相关待遇

教师在企业实践锻炼期间,按每个工作日北上广深 80元/人、外省省会60元/人、外省地市和本省4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五、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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