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我院院级课题的管理,特制定《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现将本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
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申报书
3.院级课题评审评分表
4.院级课题调整、变更申请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5月15日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5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院院级课题的管理,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经费的有效使用,促进我院教师的教研、科研能力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的院级教研、科研课题管理工作。 学院科研处对课题进行综合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院级教研、科研课题的申报、研究、运用,面向全院教职工,鼓励大家公平竞争,择优立项,重点扶植与学院发展直接相关的重点教研、科研课题。
第二章 课题的分类
第四条 院级课题依据课题性质不同,分为:教改、社科类课题,科技类课题;依据课题的重要性,课题分为: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招标课题等三类。
院级科技类一般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2000元,科技类重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000元;院级教改、社科类一般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1500元,教改、社科类重点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3000元;招标课题经费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另行安排。
一般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1年,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课题研究时间从批准立项的时间开始起算。第三章 课题申报
第五条 院级课题每年组织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5月份。
院级课题通过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后,6月份确定本年度立项的课题。
第六条 院级课题的申报资格和条件
1.院级课题申报人为学院在岗在职教师。院级一般课题申报人面向学院全体教师;院级重点课题及招标课题的申报人,原则上为学院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且必须是主持过院级或参与过厅级及厅级以上课题研究(排名前3)的人员。
2.院级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课题参研人员(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5人。
3.课题申报人每年度限报一项课题,在研的院级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一般不得同时作为其他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至多可同时作为2个项目的成员。
鼓励学院的学术团队或教学团队组成结构精干、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进行项目研究的集体攻关,以团队形式申报课题。
4.凡已争取到国家、省、市等资助的相关课题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 院级科技类课题(项目)重点支持能解决学院发展所需的软件开发、科技产品研究、实训设备研究等方面的实用性课题。院级教改、社科类课题重点支持学院改革与发展、教育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等方面研究的课题。
第七条 院级课题的申报程序
1.院级课题申报指南的确定。每年的3月份,学院各部门向学院科研处提交需要进行科研的任务或需要通过科研解决的问题,交科研处归纳、汇总后,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最终确定当年的院级课题申报指南。
2. 4-5月份,由科研处下发院级课题申报通知。
3.申报者根据院级课题申报指南,按要求填写《学院院级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式两份。
院级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
4. 课题负责人所在系部(部门)负责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请书填报的主要内容和课题负责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的研究工作以及单位能否提供有关条件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加盖公章。
5. 经系部(部门)审核过的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第四章 课题立项评审
第八条 科研处对申报课题进行汇总和初审,初审合格后,提交专家评审。
院级课题评审评分表-见附件3“院级课题评审评分表”。
第九条 课题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聘请同行专家,采取会议评审等方式进行。
课题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对课题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天(含)内向科研处提出,并由科研处负责组织院学术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第十条 经专家评审、公示之后通过的课题,由科研处审核,报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及院长最终审批,然后由科研处正式下达课题立项通知文件。
第十一条 立项后的院级课题,可优先推荐申报厅级及厅级以上课题。
第五章 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实行课题开题报告制度。开题报告书主要就课题研究的目标、思路、内容与方法,以及研究计划等进行报告,并交科研处备案。
第十三条 建立院级重点课题和招标课题的中期报告制度。课题自获准立项之日起、满6个月以上时,课题主持人应向学校课题管理部门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报告,并填写《课题中期报告书》,并交科研处。
中期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成果、预期完成时间和成果、需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 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擅自更改课题内容和课题研究人员。课题进行中如确需对研究时间进程、研究人员作调整、变更的,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相关研究人员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研处批准方可继续研究。
课题调整、变更,应在课题结题前半年提交课题调整、变更申请。课题的主持人不允许变更。课题调整、变更只允许发生一次。
院级课题调整、变更表-见附件4。
第十五条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的课题,给予撤项。
1.课题规定的研究时段,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或超过计划结题时间2年未结题、且没有提出课题调整、变更申请的;
2.课题实施情况表明,课题承担人不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条件和能力;
3.课题承担人(包括课题组主要成员)长期出国或因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4.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题承担人或研究课题;
5.由于课题组内部原因,课题研究已无法进行;
6. 对于不可抗拒原因或失去研究价值需中止项目研究时,须由课题主持人提出撤销项目的申请报告。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由科研处审核、并由分管科研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批准,作出课题撤销决定。
第六章 课题的结题(鉴定)
第十六条 院级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根据课题申报书设定的研究计划、研究目标及课题研究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向科研处提出结题(鉴定)申请。由科研处负责组织结题(鉴定)工作。一般采用会议评审制度。评审专家一般由科研处聘请。专家组一般由3-5人组成,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必须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课题组成员不能担任所在课题组课题的评审专家。
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1)是否完成《申报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2)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3)对课题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鉴定组全体成员在“课题成果鉴定书”上签字。
结题(鉴定)费用由课题组承担。
第十七条 课题主持人申请课题结题(鉴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课题申报书(其中1份为盖有学院科研处“同意立项”公章的原件)、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含必备的“研究报告”、院刊以上(含)刊物论文1篇)、院级课题结题(鉴定)书等,并按封面、目录、课题申报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成果附件、结题鉴定表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重点课题和招标课题必须有学院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成果应用的鉴定意见,并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或以上)与课题高度相关的论文。
第十八条 院级课题正常结题时未通过鉴定的,课题负责人可以提出第二次结题申请,经科研处批准后,与下一年度课题同时结题,第二次结题仍未通过鉴定的,作撤项处理。
申请延期结题和第二次结题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结题以后的下一年度中不得申报院级课题。
对于擅自中止课题研究、不能完成院级课题的课题主持人,三年内不得再申请院级课题,学院也不推荐其申报其它级别的院外课题。
第十九条 学院每年6月和12月,组织2次课题结题(鉴定)。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每年的5月或11月之前,将申请课题结题(鉴定)的材料交科研处,由科研处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评审结题。
第二十条 在专家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科研处审核确认,由学校颁发《院级课题结题证书》。
第七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院级课题经费主要用于完成课题研究工作,主要由课题负责人和科研处批准使用。凡无法结题或无法通过结题鉴定的,或经过延期还不能结题的,课题自然取消,经费停止划拨,并追回已使用的课题经费。
第二十二条 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1.资料费:指开展课题研究所需的资料收集、复印、打印、翻拍、翻译费,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等。
2.调研费:指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费用。
3.小型会议费:指围绕课题研究举行的小型研讨会的经费开支。
4.论文版面费:发表论文的版面费(不得超过课题总经费的20%)。
5.印刷费:指课题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等。
6.计算机使用费:指上机费、录入费以及用于项目研究的资料查询、信息交流等上网费和软件费等。
7.专利申请或维护费、学术著作出版费。
8.劳务费: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用来支付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的加班费、参加项目的其他人员的工资或加班费等。劳务费(含专家咨询费)的支出不得超过课题经费的20%。
9.仪器设备费及实验材料费。包括制作样机的试制费、加工费,或样机检测费、样品检验费等。院级课题研究所购置的仪器设备必须与课题内容紧密相关,并按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审核程序执行。该类仪器设备使用权归课题组,课题完成后归课题主持人所在的部门使用,产权属学院所有。
课题经费不允许课题组以外人员使用,不得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
第二十三条 课题经费的报销。课题经费获批后,由财务处统一管理。课题经费的报支,需由课题负责人、科研处负责人、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二十四条 立项后的院级课题又获厅级及厅级以上课题立项时,学院对厅级及厅级以上立项课题配套的经费,应扣除原院级课题给予资助的经费。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
申 报 书
课 题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课题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 门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子 信 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 表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制
填 表 说 明
1.填写此表时,不得减少栏目、改变内容,内容应简明扼要。
2.《申报表》一式两份,学校科研处及课题主持(负责)人各持一份。
3.《申报书》的签名处,不得用打印字和印刷体代替。
4.本表须经课题主持(负责)人所在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到学院科研处。
一、简表
课题简况 |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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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起止年月(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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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主 持 人 简 介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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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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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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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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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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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科研工作简况 |
时间 |
科研项目名称(级别/排名)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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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组成员简况 |
总人数 |
高级职称人数 |
中级职称人数 |
初级职称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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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年月 |
专业技术职务 |
工作部门 |
课题中 的分工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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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题申报方案
1.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2.具体研究内容或对象: 3.研究拟达到的目标: |
4.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5.课题成果应用推广方案和预期效益: 6.课题的预期成果形式(研究报告、教改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讲义、课件、软件、实验报告、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其中,研究报告为必备成果。) 7. 课题实施计划: 20年 月——20 年 月: 20年 月——20 年 月: 20年 月——20 年 月: 20年 月——20 年 月: |
三、推荐、评审意见
课题申请人所在部门意见 (盖章) 20年月日 |
科研处意见 (盖章) 20年月日 |
分管院领导意见 签字: 20年月日 |
是否立项 |
是□ 否□ |
学校支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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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此表时,不要任意改变栏目和规格;内容简明扼要。如因篇幅原因需对表格进行调整,应当以“整页设计”为原则。
附件3
院级课题评审评分表
评分项目 |
权重 |
评分等级 |
评分 |
优秀(90-100分) |
良好(75-89分) |
及格(60-74分) |
不及格(0-59分) |
课题选题(对学院事业的作用和意义) |
0.15 |
课题研究来自学院实际工作需要,能够解决学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
课题研究来自学院实际工作需要,能够解决学院面临的较重要问题 |
课题研究来自学院实际工作需要,能够解决学院的一般问题 |
课题研究与学院实际工作需要无关,或基本属于重复工作(包括以前学院已有类似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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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预期成果的应用价值 |
0.15 |
课题创新性明显,预期研究成果丰富,应用后能为实际工作发挥积极重大作用,预期效益价值较大 |
课题预期研究成果丰富,具有一定创新性,应用后能为实际工作发挥较大作用 |
课题预期有一定研究成果,应用后能为实际工作发挥一般性作用 |
课题预期研究成果仅有研究报告,没有可以实际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没有应用价值 |
|
研究团队是否胜任研究工作 |
0.15 |
研究团队由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高级职称教师主持,团队成员组成合理,分工明确,其工作岗位性质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研究的需要 |
研究团队的成员组成合理,分工明确,其工作岗位性质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研究的需要 |
研究团队的成员分工明确,其工作岗位性质和科研能力能够基本胜任研究的需要 |
研究团队的人员组成、分工不合理,存在工作岗位性质与研究内容不符合、挂名情况严重,研究团队的科研能力不能够胜任研究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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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研究准备是否充分 |
0.15 |
课题的前期研究充分,已有较大量的文献阅读,在广泛借鉴国内外现有成果、充分调研分析基础上进行研究 |
课题的前期研究较为充分,已有一定的文献阅读基础,进行了一定的调研分析 |
课题的前期研究经过了一定调研分析和思考 |
课题研究没有经过前期准备,研究方案明显拼凑而成或者偏离研究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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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案是否可行 |
0.4 |
研究方案论证充分、逻辑性强、科学有效,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思路清晰、方法适当,研究必须包含实际工作的应用、检验 |
研究方案比较科学,研究目标明确、内容比较充实、思路较为清晰、方法比较适当,研究必须包含实际工作的应用、检验 |
研究方案基本科学,研究目标基本明确,有一定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基本清晰,研究方法基本适当 |
研究方案不科学,研究目标模糊、内容空泛、思路不清晰、方法不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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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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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评分分为三个等级:80分之上为重点课题,一般总数不超过10个;60—84分为一般课题;60分以下不予立项。
(2)由专家组评分,采用活页评审,活页中不能出现团队成员姓名。
附件4
院级课题调整、变更申请表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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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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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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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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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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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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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整 的原因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科研处 意见 |
学校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科研分管院长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调整研究时间、研究人员的,请填写此表。其中,调整人员的,请附被调整人员亲笔签名的“项目调整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