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

院属各有关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项目申报与建设管理办法

一、总 则

(一) 随着国家财政对教育投入经费的增加,财政资助教学项目的种类、数量和资金数额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并逐步成为学院专业建设经费的主渠道。为了解、掌握、运用好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优惠政策,规范教学项目申报管理,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教学项目实行评审立项制,由教务处牵头,相关系部组织申报材料,学院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进行评审。

(三)教学项目包括纵向和横向项目。其中,纵向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实训中心建设项目、财政支持的高职院校专项以及政府部门资助的其它项目,横向项目:企业、个人资助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的流程

(一)申报信息获取。教务处为信息收集的主体,应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申报信息的收集工作。

(二)申报材料的组织。各系部及相关单位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及时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并报教务处汇总。

(三)项目校内评审。教务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确定上报项目。

(四)项目材料完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完善,报教务处。

(五)项目材料上报。教务处将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审核,上报项目评审部门。

三、项目跟踪

(一)项目评审跟踪。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项目评审跟踪工作,及时了解项目评审进展情况,保持与项目审批部门的联系。

(二)项目建设跟踪。项目成功申报后,教务处应及时了解项目经费到账情况、负责立项项目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及验收协调工作。

四、项目建设管理

(一)对于资金数额较大的项目,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建设推进小组,统筹项目建设工作。

(二)项目建设应遵从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项目建设筹划、论证、推进及相关材料撰写等工作。

五、奖惩

(一)教学项目直接服务于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建设政策性和时间性很强。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书和立项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的协调、准备工作,并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项目建设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建立项目申报奖励制度。对项目成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有经费资助的项目按资助经费的1%奖励给相关人员或单位,对无经费资助的项目给予适当的奖励。

六、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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