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

院属各有关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办法

(2013年修订)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端技能型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精神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中双师素质的认定标准,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条件

(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

2.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参加厅局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

4.近五年主持一项或主要参与二项应用技术研究,研究成果得到应用;

5.近五年主持一项或主要参与二项校内实训场所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

二、认定程序及颁发证书

(一)认定程序

1.申报时间: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一般每年9月份受理;

2.申报人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系部审查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报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批。

(二)颁发证书

组织人事处负责双师素质证书发放工作。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教务处

Copyright © 2004-2018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技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