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条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2-24 点击数:

院属有关部门:

为了完善士官生的管理,培养国家合格的军需人才。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第五条中补充以下条款:对于士官生不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承诺,不能按规定应征入伍的学生,给予留校察看的处分,并且缓发毕业证一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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