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3 点击数:

院属各有关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学术讲座计划表

3.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讲座课酬审批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

为丰富校园文化,活跃校园学术氛围,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院积极支持和鼓励各教学部门开设形式多样的学术讲座。为进一步提高学术讲座水平,加强学术讲座的管理,使之能正常、有序、良好、高效地开展下去,现针对学院的学术讲座拟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各单位邀请院内、外专家学者为本院师生举办的学术讲座。

二、各教学单位开设的讲座应该落实专人负责,做好讲座的组织管理,在全院范围内做必要宣传(在校园网上发布“讲座信息”,在校园内张贴讲座通知等),提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兴趣,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学术讲座主讲人条件:

1.开设学术讲座的院内主讲人原则上应该是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

2.聘请院外专家学者开设学术讲座的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内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及相关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四、学术讲座的费用标准:

1.院内讲座人讲座费用:正高职称每场次壹佰伍拾元,副高职称每场次壹佰贰拾元。

2.从院外聘请的专家讲座费用:每场次贰佰元。对于聘请的知名专家学者,超出规定标准的讲座费用需报相关领导特别批准。

五、讲座管理:

各单位举办讲座应该有计划性。每学期第一至第四教学周内,各单位认真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学术讲座计划表”,并以文本形式报科学研究处。科学研究处在此基础上规划全院讲座计划。每场讲座举行前一周,举办单位需认真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讲座课酬审批表”,经举办单位领导批准(盖章)后报科研处。由科研处负责人审核并交学院分管领导核准酬金。

六、有关哲学社会科学类讲座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办法,请遵照赣信院党办〔2009〕16号文件“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七、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科学研究处负责解释。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学术讲座计划表

(20 —20 学年第 学期)

讲座名称

讲座日期

讲座时间

讲座人姓 名

讲座人简介(包括职称、职务等)





















附件3: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讲座课酬审批表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讲座名称


讲座时间



讲座地点


讲座学时


课酬费用


系(部)审核意见

学院科研处审核意见

学院分管领导意见

相关资料可另做附页。 填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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