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培训管理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师资培训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师资培训的管理,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精良的师资队伍,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学院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坚持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并重,理论和实践统一,依照专业对口、突出重点、按需培养、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申报审批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进修培训。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完善师资培训的实施与管理,加强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帮助教师树立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强化教师的师德修养,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精良、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三、校内培训
1.校内岗前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教师。
培训内容:校情校史、师德师风、现代职业教育理念、教师职业规划、学院规章制度、教学信息资源利用、观摩示范教学、多媒体教学基本技能等。
2.校内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教师。
培训内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场所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科研讲座等。
四、校外培训
1.校外岗前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教师。
培训内容:江西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规定的培训内容。
2.校外业务培训
培训对象:全体教师。
培训内容:中青年骨干教师进修培训、企业顶岗实践、企业项目开发与管理、学术会议、专业技能大赛等。
五、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培训计划的制定、申报与审批
1.师资培训工作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应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合理制定本部门师资培训的年度计划,计划应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人数、经费预算等。
2.教务处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制定学院师资培训的年度计划。
3.教师根据学院师资培训的年度计划,填写教师培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初审,教务处审核,学院审批后实施。
(二)培训管理
1.校内培训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校外培训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监管。
2.各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的师资培训业务档案。业务档案包括教师培训申请表、培训总结、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表和学习成果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培训结束后,教师所在部门应及时组织专题报告会,听取教师汇报。
(三)培训考核
1.校内培训的考核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校外培训的考核工作由教师所在部门负责,考核以教师专题汇报内容为主要依据。
2.教师培训的课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课时,并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
3.未经学院同意擅自中止培训的或培训机构认定不合格的,按培训考核不合格处理。
(四)培训费用报销
1.培训考核合格的教师,其培训费用按相关文件给予报销。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培训费用自理。
2.培训费用经教务处审核后,再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