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现将《共青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建设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逐条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共青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建设实施办法
2016年11月8日
附件
共青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建设实施办法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这一中国青年运动的时代主题,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根据《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共青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建设实施办法》。
(二)学院团组织总体架构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第五章(团的基层组织)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团组织总体架构设置分为“学院团委——系团总支、教工团总支——班级团支部”三级架构(见下图)。
(三)院团委部门架构
第二条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印发〈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共青团江西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青联发[2016]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进行团委部门架构设置(见下图)。
注:原则上设团委书记(专职)一名、学生副书记一名,设四名专职部长负责团委所设四个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 学院团委: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统筹学院全团工作。秉承“育人为本、铸造精品”的为学理念,着眼于学校中心工作,突出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战略任务,全面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构筑团员青年的强大精神支柱;配合学院党委积极加强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指导,以各类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青年现实需求,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以夯实团的基层组织为根本,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第四条组织部:负责全院各级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全院团
组织建设工作发展计划,组织开展学院共青团日常团务工作,严谨考核和表彰学院共青团工作,组织选拔团学干部参加各项培训学习活动。
第五条宣传部:坚持青年思想引领工作大局,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共青团宣传教育工作,扩大学院团学活动影响力,打造学院团组织形象。负责各项理论学习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设与维护团内宣传阵地与平台,负责团组织整理与上报和各大小活动灯光音响服务工作。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部: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参加各相关大学创新创业活动与赛事,承担学院创新创业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配合做好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第七条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部: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负责材料申报(汇报)和成果评定。积极拓展建设好大学生见习基地,指导、组织﹑协调﹑规划、监督全院志愿服务工作的开展,负责全院学生勤工俭学与顶岗实习工作。
(四)系团总支组织架构
第八条 院属各系须设立系团总支,在系党支部和学院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系团总支要求设立专职书记一名,院团委根据团总支工作考核细则对其进行考核。系团总支部门架构须设学生副书记一名、组织部(学生)、宣传部(学生),其他部门设置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下参照学院团委部门架构进行设置。
第九条 系团总支:各系团总支在各系党支部和学院团委领导下创造性的开展团工作,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好团内“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及团课)。深入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需求和呼声。结合自身团总支特色,创新开展各类活动,丰富团员青年在校生活,提高青年综合素质。
第十条 团总支书记职责 :负责团总支全面工作。准备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团结带领全系各团支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指导系学生会、系学生社团等开展工作,完成系党支部和学院团委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一条团总支副书记职责:协助书记处理日常工作。书记不在岗时,代理书记工作,保证团总支工作的正常进行。指导团总支各部门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团总支组织部工作职责:负责各团支部日常团务工作。定期召开各支部组织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和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团总支宣传部工作职责:做好系团总支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系宣传队伍的建设,培训宣传骨干。
(五)青年教工团总支
第十四条学院团委下设青年教工团总支,原则上设书记(兼职)一名、组织委员(兼职)、宣传委员(兼职)各一名。青年教工团总支要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青年教工的思想状况。服务青年教工的教学、科研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培训、技能竞赛等活动,有效地发挥青年教工在促进学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丰富青年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促进青年教工的相互交流。
(六)班级团支部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 全院各学生班级必须成立班级团支部,设支部书记一名,班长可兼任团支部副书记,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其他委员设置可参照系团总支组织架构进行设置。
第十六条 班级团支部:团支部是学院共青团组织的最基层单位,根据院团委的布置积极开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其他各项活动,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引导团员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青年团员思想道路上的领路人。
第十七条团支部书记工作职责:负责支部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上级的指示和决议,牢牢把握青年团员的思想动态,做好疏通和汇报工作。
第十八条 团支部副书记岗位职责: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侧重分管几项工作。团支书不在岗时,主持日常工作。
第十九条 团支部组织委员工作职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做好日常支部团务工作,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条团支部宣传委员工作职责:积极做好支部活动的宣传鼓动工作,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多种形式的团员活动。
(七)团干部任职条件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委专职团干及系团总书记任职条件:根据《团章》第六章(团的干部)规定: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团的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干部。
(1)政治上要坚强。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十八以来的方针政策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
(2)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至少有一年以上团学组织的工作经历。
第二十二条 系团总支学生团干部任职条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十八以来的方针政策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1)热爱社会工作,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具有独立思考的精神和突破创新的意识,善于学习,勇于实践。
(2)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强,对待工作主动、热情,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使命感。
(3)积极进步,遵守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了解共青团工作情况,熟悉团组织各项工作;严格遵守组织各项纪律。
第二十三条青年教工团总支干部任职条件:群众基础良好,业务水平较强,乐于奉献,关心他人,积极活跃,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第二十四条班级团干部任职条件: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十八以来的方针政策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1) 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表现良好,日常行为规范端正,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热爱集体,善于团结,严于律已,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工作勤奋,勇于创新。
(3)热爱学习,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不存在补考,且综合测评排名在本班前50%。
(八)团干部产生办法及任期
第二十五条 学院团委委员由学院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委员分工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上报学院党委批准后成立,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十六条系团总支委员由系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委员分工由系团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报系党支部批准,同时向学院团委报备,团委汇总后向学院党委汇报,每届任期一年。
第二十七条青年教工团总支委员由学院青年教工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委员分工由青年教工团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学院团委向学院党委汇报后批准其成立,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十八条班级团支部委员由班级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委员分工由班级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系团总支批准后成立,每届任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