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9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申请单

附件3: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建设节约型校园,加强学院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节约公务接待支出,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行公务招待(接待)呈批制度

凡需要公务招待的,事前要到党政办填报“公务接待(就餐)申请单”,按申请单所载内容详细填写,并将申请单随同发票作为审批报账的依据,若当日因时间等客观原因未及时填报接待申请单的,最迟第二天要补填申请单,否则计财处不予报销。

二、实行定点招待制度

为防止在外随意招待、超标准招待情况,实行定点招待制度。接待用餐地点原则上以学院食堂为主,安排工作餐或按标准用餐,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在食堂以外的地方用餐的,不可到豪华高档酒店用餐,并须经院领导批准。

三、实行统一招待标准制度

(一)住宿: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应到政府指定酒店,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结算价格不得超过财政部门公布的接待对象在各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住宿费一般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用餐: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其上限标准为:省部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180元;厅局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每人每餐150元;处级及处以下人员每人每餐130元。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用车:公务接待活动中需安排用车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要厉行节约,不得公车私用。接待时如私车公用,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接待不得安排到风景名胜旅游点参观。

四、实行严格经费管理制度

(一)强化预算约束。学院应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编列的公务接待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开支公务接待费。因特殊情况需调增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的,应报财政厅批准后按规定调整预算。

(二)加强支出核算。公务接待经费应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的“公务接待费”款中列支,学院财务决算中如实反映。公务接待经费应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严格报销审核。报销接待费用必须有财务票据、外来人员公函、《公务接待申请单》和《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清单》。对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学院财务处一律不予报销。

(四)实行公示公开。学院财务处将按学期对公务接待经费

开支情况进行公示。

五、几点要求

各部门、各分管领导要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办法,自觉带头遵守,严格把关,要规范和完善接待费用的审核审批手续,一千元以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超过一千元的需经院长审批。

六、本办法由党政办、财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实行。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申请单

填表时间:

接待部门


来宾单位


接待事由


来宾人数


预计接待金额


分管院长审批意见

签字:

院长审批

意见

签字:

附件3: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清单

接待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接 待 对 象

接待公函


接待事由


姓 名

单 位

职 务



















接 待 内 容

接待住宿

时 间

场 所

人数(人)

费用(元)

经办人











接待用餐

时 间

场 所

人数(人)

费用(元)

经办人











其他开支项目

内 容

费用(元)

经办人

1、




2、




费用合计(元)

小写: 大写:

接 待 审 核

经办人:

审核人:

审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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