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26 点击数:

 

属各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8521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中共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主要指上级部门及校外有关单位人员来我院视察工作、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出席会议、合作交流;外事活动中的友好访问、礼尚往来、合作交流等公务接待活动。

第三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遵守国际礼仪、尊重民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  公务接待实行归口负责、严格管理。党政办负责学院重要接待;其他公务接待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涉及多部门的公务接待由党政办统筹协调。

第五条  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严格接待审批制度。无公函或邀请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公函要包括函号、活动内容、时间、行程、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  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开始前,接待部门须如实填写接待审批表,由相关负责人审签并在党政办公室办理平台录入手续生成接待清单。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来宾人数、来访时间、来访事由、陪同人数及费用等内容。

第七条  国内公务接应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严格限制迎送活动,不得讲排场、搞形式主义。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不专门摆放花草。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出行尽量安排集体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第八条  公务接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如接待对象确需住宿的,经领导审批后,接待部门应当安排在指定的协议宾馆,无特殊理由,不得安排豪华宾馆、星级酒店等。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在房间内摆放花篮和果篮。

第九条  公务接待用餐以工作餐为主,确需安排桌餐的,应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及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条  桌餐及工作餐一律不安排烟酒、高档饮品;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菜肴要突出绿色健康、实惠节俭。严禁同城公务宴请。

第十一条  严禁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举办师生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不得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二条  校外用餐由接待部门携带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用餐菜品详单、公务卡刷卡单、发票五类凭证,至计财处办理报支;校内用餐由接待部门将公务接待审批表、公务接待清单交至后勤保障处,由后勤统一办理报支手续。出现逾期申请录入、凭证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财务部门不予报销。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监察审计室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接待标准执行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接待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师生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坚持谁接待、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接待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接待部门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  外事接待均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

 

接待部门

 

用餐时间

 

接待人数

 

陪同人数

 

接待对象

 

接待对象地区

                         区(县)或其它国家

接待事由

 

接待公函号

 

餐次

早餐 □        中餐 □          晚餐 □

用餐地点

校外 □  校内 □

餐馆名称

 

最高级别

省部级 □      厅局级 □          县处级及以下 □

经办人

 

部门意见

 

分管院领导意见

 

分管财务院领导意见

 

院长意见

 









填写说明:

1.接待对象:如实描述对方来客信息,如 **单位**职务。

2.接待对象地区:若来宾来自多个地区则选填其中一个。

3.用餐地点:用餐地点若为校外,要求在公务接待系统中选择政府指定商家。

4.最高级别:选择所有来客中级别最高的那个级别。如果来宾无行政级别,比如客商企业等,则选择陪同人员中级别最高的那个级别。

5.用餐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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