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出行用车使用管理,推动节能减排,节约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院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学院公务用车使用与管理
第二条 学院公务用车,是指以学院名义购置、租赁的,用于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各类业务及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 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后勤保障处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统一调度及使用管理。
第四条 学院公务用小型轿车主要用于院领导外出开会、有关部门接受公文、到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到共青校区办事以及涉及安全稳定的紧急事件用车等。到访学院办公事的外地客人,可以申请派车接送站;公务用大型客车主要用于学生教学需要;申请使用公车须填写用车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2),市区内须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批,出市区还须经院长审批。
第五条 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第六条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
(一)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管理实行“一车一表”登记制度,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应准确登记(见附件2)。
(二)实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一车一卡”加油登记制度(登记表见附件3),加油卡实行集中管理,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
(三)严格执行回单位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节假日期间,非值班司机车钥匙上交集中管理。
(四)控制公务用车长途行驶。集体会议和活动用车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五)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完成工作任务后做好行车相关记录;行车过程中,因驾驶人员违章驾驶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罚单由驾驶员本人自理。
第七条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对驾驶员开展交通法规及文明行车等的宣传教育,压减一般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杜绝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及时了解驾驶员的思想状况和健康状况,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第八条 逐步将公务用车管理纳入学院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统筹调度公务用车,提高管理效能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属地化原则统一公务用车标识。
第九条 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
(一)车辆基本信息档案。建立一车一档,将车辆号牌、购置时间、车型等原始信息、年检情况、年度里程、历次车辆维修与保养情况、维修与保养地点、车况性能等实时登记。
(二)车辆运行费用档案。按月或季度对车辆行驶里程、油耗、过路过桥、保险、维修、人员经费等费用进行登记,定期分析,有效控制各类费用。
第十条 学院的公务用车须由学院指定的专职驾驶员驾驶,其他人员严禁驾驶。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更新和处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务出行乘用其他交通工具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部门工作人员公务出行,原则上应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含公交车、地铁、出租车、网约车)。公务出行乘用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填写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4),并在出行前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批;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的还须经院长审批,所发生的公务交通费用凭据报销。
第十三条 部门确因工作任务需要,在单位常驻地范围内(单位常驻地范围与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明确的范围一致)从事的公务活动需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的,须填写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5),并在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前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审批并经院长批准。出行公里数由学院后勤保障处负责审核,费用按学院财务有关规定报销。行车过程中,因驾驶人员违章驾驶受到交管部门处罚的,罚单由驾驶员本人自理。
出行公里数可使用任何公开的电子地图数据。一次公务出行需要到达两个及以上目的地的,按实际出行顺序及其距离计算公务交通费用。
第四章 学院公务用车监督问责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企业或者个人名下的;
(二)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
(三)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用车的;
(四)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的;
(五)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为非本单位车辆报销运行维护费用的;
(六)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
(七)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行为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新的规定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公务用车申请登记表
部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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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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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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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签名 :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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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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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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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车辆 |
车 号 |
赣M |
车辆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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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时间 |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 |
出车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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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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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车里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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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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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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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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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市内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2、出市区用车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及院长签署意见。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公务油卡使用登记表
车牌号码 |
赣M |
车辆里程 |
公里 |
加油卡号码(后四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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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数量 |
升 |
加油金额 |
元 |
卡内余额 |
元 |
日 期 |
年 月 日 |
经手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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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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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申请登记表
部门(盖章):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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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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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路 |
起点 |
终点 |
出行所乘交通工具 (公交车、地铁、出租车、 网约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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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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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签名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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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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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乘用公交车、地铁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2、乘用出租车、网约车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及院长签署意见。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乘用非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申请登记表
部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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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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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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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 路 |
起点 |
办事地点 |
终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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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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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
签名 |
分管院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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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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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审核 意见(公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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