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现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考核与奖励办法》(试行)下发,请认真学习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考核与奖励办法》(暂行)
2.各系班主任考核细则
3.学工处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考核与奖励办法(暂行)
为适应学院学生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对我院班主任工作考核与奖励办法作如下修改,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的分工
1.班级及班主任的考核由所在系实施,分值为150分;
2.班主任及宿舍管理的考核由学生工作处实施,分值为150分;
二、奖励津贴的组成
1.基本津贴:每月按班级计发,一个班280元;
2.奖励津贴:
(1)按所在系班主任奖励得分排名前10%者,奖励津贴为每月180元;
(2)按所在系班主任奖励得分排名前11-40%者,奖励津贴为每月120元;
(3)按所在系班主任奖励得分排名前41-80%者,奖励津贴为每月60元。
三、其他
1.班级、班主任及宿舍管理的考核与奖励均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
2.系和学生工作处的考核与奖励的总得分,以系为单位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核发奖励津贴;
3.考核与奖励得分将作为年度评优的唯一标准。班主任按实际考核月份的得分相加,以系为单位按学院下达的评定比例得分高者列前。班主任评优工作将以学年为年限来评定优秀班主任称号,毕业班级的班主任不列为参评对象。如班级出现重大事故,该班主任在本学年将取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资格,且在事发当月班主任奖励津贴为0元。
4.寒暑假期间班主任只发基本津贴。
5.毕业班级班主任从毕业学年外出教学实习的次月起发放基本津贴。毕业班级的班主任由所在系制定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按考核得分前50%名的奖励津贴为50元,后50%名奖励津贴为30元,如该班级仍有学生在校学习或住宿的,学生工作处则根据相关考核与奖励细则进行考核,并直接在该班主任所在系考核与奖励得分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非毕业班级如有全班外出教学实习的参照此条执行)。
6.如当月所在系班主任考核结果均为相同得分,则该系全体班主任取消当月的奖励津贴;
7.各系于每月的8号前,将所在系班主任奖励得分报学生工作处;
8.学生工作处于每月15号前,将各系和学工处班主任的考核与奖励得分排序及班主任津贴发放表报分管领导审批。
9.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并从下发文件的次月起执行。
附件2:
各系班主任考核细则
项目 |
分值 |
奖励标准及得分 |
班级建设 |
20 |
班级建设开展的好,奖励20分 |
班级建设开展的较好,奖励10分 |
班级建设开展的一般,得5分 |
班级建设开展的差,为0分 |
上课 出勤率 |
20 |
上课出勤率达到95%,奖励20分 |
上课出勤率达到90%,奖励10分 |
上课出勤率达到80%,得5分 |
上课出勤率未达到80%为0分 |
班主任 出勤 |
15 |
系学习或开会按时和按要求参加,奖励15分 |
系学习或开会时有请私假现象,得10分 |
系学习或开会时有迟到或早退现象,得5分 |
系学习或开会有无故缺席现象,为0分 |
班主任 下寝室 |
15 |
每周下寝室2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小时,奖励15分 |
每周下寝室1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奖励10分 |
每周下寝室1次以上,每次下寝室时间不到1小时,得5分 |
不能保证每周均下寝室,且每次下寝室未达到1小时,为0分 |
主题班会 |
10 |
每月组织一次主题班会,效果好。奖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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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准备不充分,效果不明显。得5分。 |
无主题班会为0分 |
参加活动 |
20 |
本人及带领所在班级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奖励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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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及带领所在班级较被动地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得10分 |
一次未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为0分 |
学生的 评优评奖 |
15 |
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认真组织评优评奖工作,无任何异议,奖励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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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组织评优评奖工作,产生一些矛盾,经本人做工作后,化解了矛盾。得5分 |
未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组织评优评奖工作,产生不良后果。为0分 |
班级学生 人数 |
10 |
班级学生人数为50人及以上的奖励10分 |
班级学生人数为40人及以上的奖励8分 |
班级学生人数20人及以上的奖励5分 |
班级学生人数在20人及以下的为0分 |
班费情况 |
5 |
坚持每周在班会上,向全班同学通报一次,奖励5分 |
坚持每月向全班同学通报一次,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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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报,为0分 |
缴纳学费 情况 |
10 |
班级学生100%的按要求缴纳学费,奖励10分 |
90%以上的学生按要求缴纳学费,奖励5分 |
80%以上的学生按要求缴纳学费,奖励2分 |
班级学生缴纳学费低于80%的,为0分 |
困难帮扶 工作 |
10 |
班主任开展各类困难帮扶工作突出的,奖励10分 |
班主任开展各类困难帮扶工作较好的,奖励8分 |
班主任开展各类困难帮扶工作一般的,得5分 |
班主任开展各类困难帮扶工作较差的,为0分 |
学生 出早操 |
10 |
每周出早操三次以上的班级,奖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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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工处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分值 |
奖励标准及得分 |
班主任出勤 及完成其他 布置的工作 |
10 |
保质保量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奖励10分 |
按要求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奖励8分 |
不能按时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得5分 |
不能按要求和按时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为0分 |
学生退学 |
20 |
无学生退学奖励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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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退学的为0分 |
班主任 工作手册 |
10 |
按照手册要求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字迹端正,有体会与建议奖励10分 |
能按时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字迹端正,有体会与建议奖励8分 |
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有空栏现象得5分 |
找人填写,明显有补写的现象为0分 |
突发事件 的处理 |
10 |
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院,及时了解与处理问题,并及时向所在系报告奖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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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达现场,但及时向所在系报告得5分 |
不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又未及时向所在系报告为0分 |
打架斗殴 |
10 |
无打架斗殴,奖励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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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发生打架现象1次及1次以上的为0分 |
使用大功率 电器情况 |
20 |
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奖励20分 |
班级5%以内的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得10分 |
班级10%以内的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得5分 |
班级10%以上的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为0分 |
寝室锁门 情况 |
10 |
无寝室未锁门现象,奖励10分 |
班级5%以内的学生寝室存在未锁门现象,得8分 |
班级10%以内的学生寝室存在未锁门现象,得5分 |
班级10%以上的学生寝室存在未锁门现象,为0分 |
寝室卫生 |
20 |
寝室卫生无不及格的奖励20分 |
寝室卫生不及格率达5%以内的,得10分 |
寝室卫生不及格率达10%以内的,得5分 |
寝室卫生不及格率达10%以上的,为0分 |
学生未归 |
15 |
无夜不归宿的现象,奖励15分 |
班级5%以内的学生存在夜不归宿现象,得8分 |
班级10%以内的学生存在夜不归宿现象,得5分 |
班级10%以上的学生存在夜不归宿现象,为0分 |
带外人进寝室 |
10 |
无带外人进寝室,奖励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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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外人到寝室的为0分 |
学期注册情况 |
5 |
班级学生100%的按要求注册的,奖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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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生未能按要求注册的,为0分 |
学生晚归 |
10 |
无晚归的现象,奖励10分 |
班级5%以内的学生存在晚归现象的,得8分 |
班级10%以内的学生存在晚归现象的,得5分 |
班级10%以上的学生存在晚归现象的,为0分 |
赌博行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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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赌博行为的扣10分 |
好人好事 |
10 |
好人好事者,经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同意,奖励1—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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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 |
30 |
见义勇为事迹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奖励10—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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