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3 点击数:

院属各部门:

经学院党委研究,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决定印发《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请各部门组织教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附件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

附件3: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情况审核表

附件4: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教学成果审核表

附件5: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科研成果审核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

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根据《江西省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岗位设置方案及学院实际状况,(《江西信息应用职业学院岗位设置方案》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现予以实施。为使岗位设置方案落到实处,做好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学院正式在编在岗的在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适用本实施办法;

经省编制部门核编及省人社厅办理招聘备案手续的各类人员适用本办法;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省人社厅办理招聘备案手续的学院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逐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制度,整合人才资源;逐步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促进学院事业的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现职现岗的原则;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竞争上岗、公开平等的原则。

(三)岗位类别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学院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大岗位,学院人员按三大岗位进行聘用,兑现岗位工资;确定岗位及岗位工资后,一般将不能进行变岗。

在管理岗位上任职的院级领导且已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占有双岗;其它在管理岗位上任职且已聘任为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占有双岗,但须明确一个岗位,兑现岗位工资。

三、岗位设置情况

我院岗位设置是以省编制办下达的310个编制数,在允许首次设置的290个岗位数为前提,其中:管理岗位占12%,共34个;学院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占83%,共241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主系列是高职教师系列,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 70 %);工勤技能岗位占5%,共15个。

(一)管理岗位的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从高到低分为五至十级职员,总数34个。

其中具体职数为:

正处岗为五级职员岗位:2个

副处岗为六级职员岗位:5个

正科岗为七级职员岗位:9个

副科岗为八级职员岗位:8个

科员岗为九级职员:10个

办事员岗为十级职员: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主系列高职教师岗位和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实验、图书管理、财务统计、医务系列)总数241个。非主体系列高级岗位原则上不能超过主体岗位等级。

正高级岗位12个,其中具体职数为:

三级岗位:2个

四级岗位:10个

副高级岗位60个,其中具体职数为:

五级岗位:12个

六级岗位:24个

七级岗位:24个

中级岗位109个,其中具体职数为:

八级岗位:34个

九级岗位:41个

十级岗位:34个

初级岗位60个,其中具体职数:

十一级岗位:29个

十二级岗位:31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15个,其中具体职数为:

高级工为技术工三级:4个

中级工为技术工四级:6个

初级工为技术工五级:5个。

四、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岗位聘用工作的领导,成立江西信息应用职业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严智雄

副组长:罗小平 孙远光 张溪 顾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岗位聘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挂靠组织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祖文英

工作人员:农孟宾 刘玉燕 龚才建

五、岗位基本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文化程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具有从事工勤技能工作的基本能力。

4.技能岗位应具备相应的技能职业资格。

六、首次聘用

(一)个人根据学院岗位设置的情况并结合所任职务进行申报。

(二)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原则上直接申报,延续原岗位工资系列。

(三)既担任管理岗位职务又已聘为专业技术职务,承担了管理和教学工作的人员可选择申报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之一,不占有双岗。

(四)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专业技术岗位内各级岗位须按《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

(五)首次岗位聘用,不得突破现设岗位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则维持现有人员岗位,今后要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达到岗位设置比例。

七、今后岗位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等三类岗的任职和晋升须在职数范围内。

(二)任职资格

1.管理岗位:

五级职员岗位一般需在六级职员岗位上聘用两年以上,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相应职务;

六、七、八、九级职员岗位需在低一级职员岗位聘用三年以上,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相应职务。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职务晋一级须在原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且按照《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考评,达到相应资格。

3.技术工人晋一级职务需在原岗位聘用满五年以上且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工人技术等级资格。

八、今后新进人员

(一)管理岗位

1.调入人员在原单位已套改工资,调入学院后从事管理岗位工作,在学院岗位空额情况下,执行来校后所聘用岗位的岗位工资。

2.聘用在管理岗位上的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岗位等级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0号)文件精神,一般只能聘用七级职员及以下岗位: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七级职员岗位。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

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聘用九级职员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

执行《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

(三)工勤岗位

在后勤工作社会化过程中,一般不再新增工勤技能岗人员。

九、岗位设置和聘用的步骤

(一)岗位的核准

1.在册人员核准:

(1)核准学院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该项工作已完成)。

(2)对2006年及以前学院招聘的聘用制(人事代理)人员和2007、2008年学院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人事代理)人员,经省人社厅批准,办理了招聘备案相关手续,已纳入编制管理(该项工作已完成)。

2.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和岗位类别设置表》、《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各类岗位职数。(该项工作已完成)。

(二)征求意见,制定《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报省气象局审核,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三)组织个人申报,资格审核。

(四)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五)岗位聘用,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人员备案表》,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备案。

(六)签定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七)人事代理人员继续延用学院工资标准核定和晋升,待学院有关调入办法出台后执行统一的工资标准。

十、时间安排:

(一)5月中旬以前

1.酝酿、讨论、制定、审批实施方案。

2.动员、组织实施。

(二) 5月底以前

1.全院教工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附件2)。

2.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到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相关材料和证书,填写核准《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教学成果审核表》(附件4)和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科研成果审核表》(附件5)。

3. 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单位进行审查。

4. 公示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三) 六月初

1.召开学院岗位聘用工作会议进行评审。

2.公示评审结果。

(四) 六月中、下旬

1.报主管局省气象局审核、备案。

2.签定聘用合同。

3.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批。

4.兑现岗位工资。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人姓名


性别


学历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



现执行工资系列


申报岗位


申报级别


以上栏目由申报人填写

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处

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院考核聘用

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盖 章)

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栏:专业技术人员填写。

2.现执行工资系列栏:指教工现执行的工资类别。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三类工资,个人的工资系列也可咨询组织人事处后填写。

3.申报岗位:为本次竞聘申报的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大类岗,根据要求申报其中一类。

4.申报级别:申报岗位栏申报了专业技术岗位者,填写本栏。申报级别根据实施办法申报。

5.部门意见:

(1)申报了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者,该栏目由所在部门填写。

(2)申报了专业技术岗位者,各系(部)所属人员由各系部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的辅系列岗位人员由辅系列管理部门填写;其它部门所属的兼教学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人员由学院教务处填写。

附件3: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

人员任现职情况审核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执行工资系列


学历


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


资历

情况

工作时间

年 月

工龄

到校时间

年 月

校龄

任职时间

年 月

任职龄

教学成果

教学成果奖(精品课程)

科研成果

论文

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数

教材

主编教材数

主持省部级课题数

主持市、厅级课题数

以上栏目由申报人填写

组织人事处

审核汇总情况

核准汇总工龄、校龄、任职龄、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总计 分。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填表说明:

1.工作年限为人事部门审定的参加工作以来年限,即人事部门审定的工龄。

2.校龄指正式到达我院工作年限。

3.任职时间从取得资格时间算起。

4.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均为取得现职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到发文之日的成果,成果均为已完成和已取得。

5.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最新版核心刊物目录为准。

6.发表论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7.编著、主编为第一编者或第一主编。

8.省级教学成果奖为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教学成果奖;省级精品课程为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精品课程,专指精品课程负责人。

附件4: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教学成果审核表

姓名


现受聘专业

技术职务


现具有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


教学成果情况

序号

教学成果奖名称

取得时间

授予单位





















经审核该同志取得资格以来,教学成果奖计 个。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指学院正式下文聘任的职务。

2.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时间指取得的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时间。

3.教学成果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至发文之日期间所取得的。

4.教学成果奖为省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教学成果奖”。以教育厅正式授予的荣誉证书为准。

5.精品课程指已批准的省级精品课程。专指负责人。

6.各项成果指已完成或已取得。

附件5: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

任现职科研成果审核表

姓名


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


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时间


科研成果情况

论文情况

序号

论文名称

发表核心

刊物名称

发表刊

物刊号

发表时间































教材情况

序号

主编教材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时间

















课题情况

序号

课题名称

开题时间

结题时间

结题证号





















经审核该同志取得资格以来,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 篇;主编教材 部;主持省级(含)以上课题 项,主持市、厅级课题 项。

科研处(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指学院正式下文聘任的职务。

2.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和时间指取得的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时间。

3.论文、课题、教材为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至发文之日期间所取得的。

4.论文名称、发表期刊均须填写全称。

5.核心刊物名称以北大图书馆最新版核心刊物目录为准。

6.主编教材须为第一主编。

7.课题为厅(局)级(含)以上课题,且为主持人。

8.各项成果指已完成或已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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