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经学院党委研究,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现决定印发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请各部门组织教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2: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岗位聘用考评标准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聘用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08]17号)精神,结合《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类别与等级
(一)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和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两个类别。主系列为高职教师系列、辅系列为非高职教学系列,包括:实验、图书、医疗、财会系列等。
(二)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包括正高级岗位、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共11个等级,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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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岗位 |
副高岗位 |
中级岗位 |
助理级岗位 |
员级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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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级 |
四 级 |
五 级 |
六 级 |
七 级 |
八 级 |
九 级 |
十 级 |
十 一 级 |
十 二 级 |
十 三 级 |
主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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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系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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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可设置的岗位等级),主系列不得低于专业技术岗位的70%。
二、专业技术岗位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岗位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
3.对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上岗资格或上岗证。
4.符合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聘任在岗。
5.每年均参加考核,且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
(二)首次专业技术各级岗位的申报
1.专业技术各级岗位首次申报资格条件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者均可申报。
2.首次岗位比例
(1)正高、副高专业技术各级岗位在职数范围内进行竞聘:
三级岗位:2个
四级岗位:10个
五级岗位:12个
六级岗位:24个
七级岗位:24个
(2)中级专业技术各级在职数范围的50%职数内进行竞聘:
八级岗位:17个
九级岗位:21个
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专业技术各级在职数范围内进行竞聘:
十一级岗位:29个
十二级岗位:31个
3.首次竞聘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现任职务情况进行自主申报。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用申报表》。申请晋级的人员需填写《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情况审核表》。
(2)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3)对申报晋级的人员进行排序(排序办法见附表《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岗位聘用考评标准》)、公示。
(4)不申报晋级的人员按同职务最低级确定。
(5)岗位聘用,填写《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聘任人员备案表》,报省人事厅备案。
(6)签定聘用合同,兑现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4.其它事项
(1)分数排序相同的情况下,按下列方式排序:
①省高校骨干教师和教学名师优先;
②专任教师优先;
③教学工作质量优者优先。
(2)2006年7月1日至实施之日退休的属学院岗位设置的主、副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比照在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的条件重新确定相应内部等级。若有变化则按新确定的岗位等级与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同步调整退休费(参照空额内各等级分数)。按人社厅要求审批后执行。
(三)2006年工改时申请选择中专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遵照学院赣信院党发[2007]8号、24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今后专业技术岗位各级岗位晋级的基本资格条件
1.高职教授三级岗位:
任高职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SCI或SSCI上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2)学术专著或技术专著1部;
(3) EI或ISTP上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4)主编教材1部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5)主持省级(含)以上课题1项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6)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
(7)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
2.高职教授四级岗位:
具有高职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3.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持省级课题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2)主编教材1部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3)荣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且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
(4)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
4.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任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主持厅局级及以上课题或参与省级课题研究(前三名);
(2)荣获厅局级奖励或教学成果奖;
(3)公开发表论文3篇。
5.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6.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十年以上;
(2)省级刊物发表论文2篇。
7.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2)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
8.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9.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
10.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1.专业技术人员直接晋升条件
已聘任相应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男满58岁,女满53岁且相应职称最高级岗位有空额,可直接优先申请晋级高级岗位。
若符合晋级条件人员多于空额岗位,则根据到达退休时间年限,到达退休年限近者优先;若均为同一年退休,则根据任职年限,任职先者优先。若上述条件相同,则进行测评排序。
以上1至10所指专业技术岗位在申请人晋级基本条件达到的情况下,申请人若多于空岗,则进行业绩和测评排序。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管理
(一)学院与受聘专业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合同内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聘用合同的期限等。
(二)专业技术岗位出现空缺,可通过校内晋级和校外招聘两种方法补充。校内晋级及聘用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第一季度。
(三)2010年以后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一律按岗变薪变原则,在岗位空额情况下,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执行所聘用岗位的最低岗位等级工资。
四、今后新进专业技术人员
(一)在原单位已按专业技术岗位套改工资,调入学院后从事的工作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相符的,且有岗位空额的情况下,学院予以续聘,兑现岗位工资。
(二)在原单位已按专业技术岗位套改工资,调入学院后从事的工作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不符的,学院不预续聘,执行来校后所聘用岗位的最低的等级岗位工资。
(三)对于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聘用岗位等级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20号)文件精神,执行如下岗位工资:
1.博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后,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以聘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
2.硕士研究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个月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级),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3.大学本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后,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助理级),可以聘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附件2: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技术人员首次岗位聘用考评标准
考评 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审核单位 |
备 注 |
资格 条件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1)申报资格认定 (2)任职期间考核合格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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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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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历 情况 |
工作年限 |
每年1分/ |
+1分/年 |
组织人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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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龄 |
每年1分/ |
+1分/年 |
任职年限 |
每年1分/ |
+1分/年 |
教学 成果 |
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含省级精品课程主持人) |
每个奖项1分 |
+1/个 |
科研 成果 |
论文 |
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一个刊物上发表一篇为1分 |
+1分/篇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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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 |
主编一部教材1分 |
+1分/部 |
课 题 |
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一个课题1分;主持厅局级课题一个课题0.5分 |
+1或0.5分/项 |
科研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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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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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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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均为取得现职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到发文之日的成果,成果均为已完成和已取得。
2.工作年限为人事部门审定的参加工作以来年限,即人事部门审定的工龄。
3.校龄指正式到达我院工作年限。
4.任现职时间为取得资格时间。
5.核心刊物以北大图书馆最新版核心刊物目录为准。
6.发表论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
7.编著、主编为第一编者或第一主编。
8.省级教学成果奖为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教学成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