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选岗实施办法》经院党委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选岗实施办法
2.院属各部门内设机构、岗位、职数
3.各职位任职条件
4.双向选岗申请表
5.内设机构岗位任务书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选岗实施办法
为优化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优化人员组合,更好地发挥学院机构各岗位功能,调动全院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照“条件公开,双向选择,竞争上岗,择优选用”的原则。选用过程中,做到选用政策公开、任职条件公开、岗位职数公开、岗位待遇公开、选用程序公开、选用结果公开。
二、选岗范围
全院在岗教职工
三、选岗人员的基本条件
1.完成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选岗权限
成立学院选岗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组织人事处负责人组成。
教职工个人申请,院属各部门选择,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学院组织人事处汇总、选岗领导小组审批。
五、选岗程序及要求
(一)选岗程序
1.公布岗位职数(见附件)。在学院核定各部门编制范围内,公布各部门岗位职数。
2.各部门根据岗位职数,确定本部门各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职要求。
3.填报志愿。每人可书面填报一个岗位,报组织人事处。
4.岗位竞选。院属各部门组织对报名者实行竞选。可采取谈话、测评等方式,按照“公平、平等、择优”的原则提出拟选人选,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
5.学院组织人事处汇总后报选岗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后公布。
6.公示并经院长批准后,签订岗位协议。双向选岗人员和用人部门签订岗位协议,报学院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选岗具体要求
1.双向选岗时,各部门管理、教辅、工勤岗原则上在现有管理、教辅和工勤人员中双向选岗。确需在专任教师中选择的,部门须先打报告,经分管院领导和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2.选岗其它有关要求:
①原在管理、工勤岗且有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在双向选岗过程中选管理、工勤岗而未选上的人员,可选择教学岗,经各系部选择后,从事教学岗工作。
②原专任教师选择教师岗未选上岗者,由原系部内部调整岗位,安排管理或教学辅助岗的实验,实训等工作。
③原在管理、工勤岗工作人员,在双向选岗过程中未选上管理、工勤岗,又无教师资格的,则视为待岗人员。
3.双向选岗确定后,部门仍有空岗的,本次不再进行选岗。各部门需在已定人员中合理安排工作。对于空岗情况待本次工作结束后,再适时考虑解决。
六、各岗位工作人员本次双向选岗须在岗位上试用三个月。
七、岗位考核
各用人部门负责对选用人员依据工作任务书进行考核。每月进行月考核,每年进行年度考核。
八、弃选、拒选、落选
(一)原在编在岗人员
1.弃选和拒选
是指本人不申报岗位、申报后放弃竞选和拒绝接受选用。
放弃选岗和拒绝选岗人员按自动辞职处理,其人事关系由本人或学院人才流动中心(挂靠学院组织人事处)转到江西省人才流动中心,期间省人才流动中心所需的一切费用自理。
2.落选
落选是指参加竞选而未被选用的。
落选人员的安置方法有分流和待岗。首先落选人员在落选当月可自行办理分流的相关手续,享受分流人员待遇。其次,落选人员待岗后,任何人不得协调安排其岗位,三个月后学院将安排其重新选岗事宜。
(1)分流
①离岗创收。允许落选人员办理离岗创收手续。学院不支付任何费用,不享受工资、福利、保险、医疗等待遇,只保留事业编制。具体办理办法为:个人提出离岗创收报告;院长批准,办理相关手续,交纳离岗创收管理费,具体标准为档案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50%/月,水费、电费及公积金等自理。离岗期间,如无违法违纪行为,能遵守学院有关规定,按时交纳有关费用和材料者,经院长办公会审定,视作年度考核合格,按政策规定晋升档案工资。
②自谋职业。允许落选人员辞去公职自谋职业,人事关系转至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中心。
③落聘人员外出联系工作,如联系到合适单位,可以办理调离手续。
④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按国发(1981)52号文件执行,学院补贴福利等参照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2)待岗
分流后仍未落实工作的原在编人员,在未被重新安置工作前,视为待岗。
①待岗人员个人要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和进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适应能力,为重新上岗奠定基础。学院要有计划地组织待岗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可参加缺编的岗位选择。
②待岗人员自待岗下月起每月享受学院发放工资表部分及各种福利,不享受每月岗位津贴等。
(3)落选人员的管理
由学院人才流动中心统一管理全院落选人员的安置工作。离岗创收人员需按规定返校,并按时交纳各种费用;待岗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人才流动中心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将停发工资或福利。
(二)人事代理及其他人员
人事代理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和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弃选、拒选、落选的按学院聘用合同条款处理;临时聘用人员弃选、拒选、落选的自动离岗。
九、内部退养人员
工龄三十五年,或年龄男55岁,女50岁者,或患有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可申请内部退养。
1.内部退养手续: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事处审核条件,院长审批。
2.内部退养待遇:
①内部退养人员以退养时的工龄比照退休条件计算基本退养费,其它相应补贴参照退休人员待遇执行。
②退养期间,无违规行为,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符合考核合格基本条件,视为考核合格,给予晋升档案工资,并按晋升的档案工资和比例核定退养费,直至办理正式退休。
十、解聘
有违反学院聘用合同有关条款的,学院对受聘人员提出解聘。
附件2:
内设机构、岗位、职数设置情况表
学院内 设机构 |
部门内 设机构 |
岗 位 |
职数 |
资格 条件 |
校内岗位津贴系数 |
职数 (临时、工勤岗位) |
备注 |
党政 办公室 |
|
主办科员 |
2 |
见 各 岗 位 任 职 条 件 |
1.0 |
工勤 2个 |
|
科员 |
1 |
0.9 |
收发工勤 |
1 |
0.8工勤岗 |
文印中心 |
主任 |
1 |
1.0 |
打字员 |
2 |
工人技术 等级 |
组织 人事处 |
|
主办科员 |
3 |
1.0 |
|
|
科员 |
1 |
0.9 |
|
宣传部 |
|
主办科员 |
1 |
1.0 |
|
|
科员 |
1 |
0.9 |
|
计划 财务处 |
|
主办科员 |
3 |
1.0 |
|
|
科员 |
1 |
0.9 |
|
教务处 |
|
主办科员 |
4 |
1.0 |
工勤 1个 |
|
科员 |
4 |
0.9 |
学生 工作处 |
|
主办科员 |
1 |
1.0 |
宿管员若干 |
|
科员 |
2 |
0.9 |
助贷中心 |
主任 |
1 |
1.0 |
宿管中心 |
主任 |
1 |
1.0 |
科学 研究处 |
|
督导 研究员 |
若干 |
1.2 |
督导员若干 |
|
主办科员 |
1 |
1.0 |
科员 |
1 |
0.9 |
招生 办公室 |
|
主办科员 |
2 |
1.0 |
|
|
科员 |
4 |
0.9 |
就业指 导中心 |
|
主办科员 |
1 |
1.0 |
|
|
科员 |
3 |
0.9 |
|
保卫处 |
|
主办科员 |
1 |
1.0 |
保安 若干 |
|
科员 |
2 |
0.9 |
审计办公室(纪检、监察) |
|
主办科员 |
1 |
1.0 |
|
|
科员 |
1 |
0.9 |
|
资 产 管理处 |
|
主办科员 |
1 |
1.0 |
|
|
科员 |
2 |
0.9 |
|
后勤 产业处 |
|
主办科员 |
2 |
1.0 |
工勤 8个 |
|
科员 |
2 |
0.9 |
饮食服务中心 |
主任 |
1 |
1.0 |
工勤技能 |
1 |
工人技术 等级系数 |
司机班 |
班长 |
1 |
1.0 |
司机 |
5 |
工人技术 等级系数 |
物业管理中心 |
主任 |
1 |
1.0 |
工勤技能 |
2 |
工人技术 等级系数 |
医务所 |
所长 |
1 |
1.0 |
医务人员 |
4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综合经营办 |
主任 |
1 |
1.0 |
工会 (离退休 办公室) |
|
主办科员 |
1 |
1.0 |
|
|
科员 |
1 |
0.9 |
|
团委 |
|
科员 |
3 |
0.9 |
|
|
心理咨询中心 |
主任 |
1 |
1.0 |
|
图书馆 |
|
图书管理 |
14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
|
信息技 术中心 |
|
主办科员 |
1 |
1.0 |
|
|
科员 |
1 |
0.9 |
|
实验(训)员 |
若干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
环境 工程系 |
办公室 |
主任 |
1 |
1.0 |
|
|
科员 |
3 |
0.9 |
|
辅导员 |
3 |
0.9 |
|
应用气象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防雷技术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地理信息及测量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实训站 |
站长 |
1 |
1.0 |
|
实验(训)员 |
若干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
计算机 技术系 |
办公室 |
主任 |
1 |
1.0 |
|
|
科员 |
3 |
0.9 |
|
辅导员 |
3 |
0.9 |
|
计算机基础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软件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硬件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网络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图形图像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实训站 |
站长 |
1 |
1.0 |
|
实验(训)员 |
若干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
电子 工程系 |
办公室 |
主任 |
1 |
1.0 |
|
|
科员 |
2 |
0.9 |
|
辅导员 |
2 |
0.9 |
|
应用电子技术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通讯技术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电子信息技术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实训站 |
站长 |
1 |
1.0 |
|
实验(训)员 |
若干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
现代 管理系 |
办公室 |
主任 |
1 |
1.0 |
|
|
科员 |
2 |
0.9 |
|
辅导员 |
2 |
0.9 |
|
经营管理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外语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旅游文秘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实训站 |
站长 |
1 |
1.0 |
|
实验(训)员 |
若干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
体育与 艺术系 |
办公室 |
主任 |
1 |
1.0 |
|
|
科员 |
2 |
0.9 |
|
辅导员 |
2 |
0.9 |
|
艺术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体育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实训站 |
站长 |
1 |
1.0 |
|
实验(训)员 |
若干 |
专业技术 职称系数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
|
科员 |
1 |
0.9 |
|
|
政治理论课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思想教育(就业指导) 教研室 |
主任 |
1 |
教师职称+补贴 |
|
教师 |
若干 |
教师职称 |
|
成教 中心 |
|
主办科员 |
1 |
1.0 |
|
|
科员 |
1 |
0.9 |
|
一、有关说明:
1.管理岗转教学岗,需具有教师资格且有授课经验者方可选岗。
2.各部门应科学设定各岗位任务和职责,拟定任务书报分管院领导审阅后,报组织人事处汇总,由组织人事处提交选岗领导小组修订后下发实施。
二、待遇说明:
根据《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赣信院发【2009】63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将各岗位校内津贴说明如下:
(一)管理岗位
1.校内岗位津贴系数为符合该岗位任职条件,并从事该岗位工作时应享有的系数。
2.工作年限和学历达不到岗位任职条件,经学院同意先任职的,按低0.1系数计发岗位津贴。
3.曾担任学院中层干部,选择在管理岗上的,享受岗位津贴1.2系数。
4.选岗在院属内设机构管理岗和工勤岗位上的,工龄满三十年且在校工作满二十五年者,在选岗的实际岗位待遇上增加岗位津贴系数0.1。
5.以上3、4项不重复计算。
(二)专业技术岗位
1.专任教师岗位,含教研室主任和教师。不实行坐班制,根据赣信院发【2009】63号文件规定,对照所聘高职教师系列职务定课时标准。
2.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含实验(训)岗、图书管理岗、医务岗等,根据工作安排,实行坐班制(或轮班制)。根据赣信院发【2009】63号文件规定,对照所聘相应专业工作系列职务确定相应系数。
(三)工勤技能岗位
实行坐班制(或轮班制),根据赣信院发【2009】63号文件规定,对照所任相应工勤技术工作确定的工人技术等级确定相应系数。
附件3:
学院内设机构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根据学院党委精神及有关学院规定,现将有关任职条件及职责说明如下:
一、管理服务保障岗位
(一)主办管理服务岗位:
包括主办科员岗和内设机构主任岗。
1.一般条件:须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校工作五年以上,或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校工作十年以上,或中专毕业且在校工作二十年以上,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职称且工龄三十年以上者,有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能承担本单位各项主要工作,完成本单位主体任务并且具有完成临时性应急工作的能力。
2.有关岗位具体要求:
(1)有关内设机构主办科员岗条件: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部、审计办公室主办科员须为中共党员;财会部门主办科员岗位须具有财会系列相关职称;
(2)有关内设机构主任岗条件:
文印中心主任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熟练的文字处理技能;
助贷中心主任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宿管中心主任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心理咨询中心主任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心理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各系办公室主任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熟悉本系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教学及学生管理经验。
(3)管理后勤保障岗位:
①饮食服务中心主任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经营能力;
②司机班班长须具有汽车驾驶的能力和资格,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且从事汽车驾驶工作;
③物业管理中心主任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管理能力,且具有物业管理的一定资格,从事有关物业管理具体工作;
④医务所所长须具有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疗有关资质,或具有助理级以上医学系列职称和有关医疗资质,且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从事相关医疗具体医治事宜;
⑤综合经营办主任须具有一定的工作和管理协调经验,且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
(二)科员管理(含教学辅助)岗位:
科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在学院工作二年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学院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在校工作十年以上,或中专(高中)学历,在校工作二十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三)有关具体岗位:
1.院办收发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文印中心打字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
2.图书管理员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助理级及以上职称;
3.辅导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为中共正式党员;
4.后勤服务岗位(司机、医务人员、水电工等)工勤技能岗位须具有本岗位相关上岗资格或职业技能资格。
二、教学岗位:
(一)督导研究员
曾担任过学院中层干部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并聘任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教研室
1.主任: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校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校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拓展专业发展的能力,在承担本专业的教学任务及学院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中有较强的专业和课程管理及协调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担当带头人。
2.教师: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初级职称,或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和技能,能胜任专业相关的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工作。新选校内教师岗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实训站
1.站长: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在校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关专业或相近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本系各专业实习实训任务,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
2.实验(训)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助理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本系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具有相关专业的实际操作能力,能承担本系相关专业的实验、实训工作。
附件4:
双向选岗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学位 |
|
毕业学校 及专业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
|
所具有的其它专业资格证书或资质证书 |
|
所具有的其它技能证书 |
|
岗位 选择 |
内设机构名称 |
|
岗位 |
|
部门 意见 |
拟选 同志担任 岗位工作。 (盖章) 年 月 日 |
选岗领导小组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附件5:
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岗位任务书
根据《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选岗实施办法》(赣信院发【2010】 号)文件精神,经双向选岗, 同志在 处、室、系部担任 岗工作,为了明确职责任务,在符合学院聘用合同的条款下,经协商,签订如下任务书(亦称内设机构岗位协议):
一、工作职责任务:
二、工作具体要求:
三、双方说明事项:
部门: 个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任务书一式二份
备案(盖章)
年 月 日